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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中南物业费问题

发表于2013-09-10

刚买房子时,销售人员说物业费是0.6元才决定买的。第一年也确实是按0.6元收的,但第二开始变成1.2元了,我们不同意,物业说是经过物价局定的(这里不展开)。难道物业费不经过业主同意就能擅自吗?根据江苏物业管理条例,物业费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同意。并且销售时说0.6元。住进去1.2元已经构成销售欺诈。二、为什么南区的物业费0.6元,北区的物业费是1.2,同样的高层住宅,同样的施设,同样的物业公司和管理人员。不能说因为北区有个小池塘就可以抬高物业费了,关键是看物业管理的质量。我看入户处是脏的,地砖是坏的,外人是可以随便进出的,没有人车分流的,11层住户是可以装防盗窗的,等等,象高品质物业吗?如果你真的管理到位,业主满意,那1.2也就算了,问题是你的物业管理只值0.6元,所以,业主拒交部分物业费,除非是高品质管理。

发表于2013-09-10

上网的业主最好多讨论反映维权,不能就这样1.2,因为不是交一年二年,而是几十年。有钱人当然不在乎,却是我等工薪阶层难以承受之重。

发表于2013-09-12

可能是物业服务不一样吧

发表于2013-09-12

自己买的时候没问清楚么

发表于2013-09-12
引用:踏破铜鞋无觅处在2013-09-12 01:20:20写道:
3楼

可能是物业服务不一样吧

 有什么不一样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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