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天下APP

扫码或在应用市场

搜索“房天下”下载

上一页 |1
/1页

主题:租房合同问与答

举报 X

房天下网友(过客)

发表于2014-02-18 16:55:25 |
楼主

1.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证件?

答:房屋产权证、身份证等,具体可以协商。

2.和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有效吗?

答:如果二房东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可以转租,则转租有效,否则无效。

3.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,若房屋被继承、转让,合同还有效吗?

答: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,仍然有效。

4.我现在租的房子不想住了,可以转租给别人吗?

答:按规定,承租人转租房屋时应得到出租人的同意,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。

5.租赁期内,房东可以卖房吗?

答:在房屋租赁期间,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,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,在相同条件下,承租人有优先购买该房产的权利。出租人在出售房屋之前应按规定时间(上海市规定应提前三个月)书面通知承租人。

6.房东可以在租约期内随意涨房租吗?

答:如果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不能涨租,那么房东就有权涨租。值得注意的是,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规定,租赁期限为1年以下的,出租人应当一次性确定租金,租赁期限为1年以上的,每年只能调整1次租金。

7.承租人不履行合同,拖欠租金怎么办?

答:房东有权要求其支付拖欠租金,或者终止租赁合同,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,必要时可诉诸法律。

8.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、水电费等的滞纳金应该按每日百分之多少才合理?

答:法律没有具体规定,协商一致就可以,通常约定每日万分之五比较合适。

 

 



正在载入用户签名信息
上一页 |1
/1页

主题:租房合同问与答

[复制链接]
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在本论坛发帖哦,请 登录 或 注册